孩子疫苗又出事了
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:“疫苗过期”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。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,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,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。
吴先生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:1月7日下午,他带4岁的儿子到黎城镇卫生院,通过口服形式接种了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。之后他翻看疫苗本,发现该疫苗批号显示为“201612158”。吴先生通过网上疫苗查询发现,该批次疫苗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,在儿子服用当日已过期。
但令人震惊的是,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一个月,也就是2019年1月7日,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。
有家长向媒体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,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,批号为201612158,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。
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,俗称“小儿麻痹症”。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: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——二月龄接种一剂脊灰灭活疫苗(IPV);三月龄、四月龄、四周岁各接种一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(bOPV)。
家长表示,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,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,大到4周岁的幼儿。有家长称,已有儿童出现呕吐、嗜睡等不良反应。其中一位家长称,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,呕吐症状持续至今。
由于4次接种对时间的衔接要求比较严格,家长们还担心,这一次过期疫苗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,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后期接种计划及效果。
媒体说:事件发生后即1月8日下午,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组织该县卫计委、疾控中心、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回应,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、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专家现场答疑。会议录音里,金湖县分管卫生的副县长高昌萍表示,从过期之日(2018年12月11日)起,到发现疫苗过期(2019年1月7日),该卫生院共接种儿童404人,目前已核实到45名儿童接种了该批次过期脊灰疫苗。
1月9日下午3点,金湖县宣传部门向媒体证实,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,但媒体的报道显示:145名婴幼儿可能还不是全部人数。据金湖县卫计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,目前发现该批号过期疫苗共90支,已用21支,“每个小孩滴两滴,一支可供六七个小孩”。“这404名儿童,并非都接种了该批号过期疫苗。因为该卫生院是两个批次混用的,过期和未过期的都有。”
还有家长查询疫苗本,发现“批号”一栏当天未作记录,后打电话到卫生院防保所询问,对方通过“姓名、出生日期”查询后告知,接种批号系“201703049”。
家长担心,多批号疫苗混用,会否出现“本子上填写是未过期疫苗,但实际服用的是过期疫苗”的情况?
1月9日,金湖县人民政府通报,立即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,详细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,从源头上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;彻底弄清口服过期疫苗儿童底数,以便及时开展医学观察。对相关涉案人员停职及调查,查明责任后严肃追责。
在此之前的1月8日,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曾通报,经咨询省市专家,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,疫苗本身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,疫苗效价会降低,影响接种效果,开展补种即可。
对此通报,当地民众
深度金湖说:
长生生物事件刚过去半年,余痛未消,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
天天说儿童无小事,疫苗无小事,但从报道看,淮安金湖县这家卫生院的疫苗管理和接种疫苗,不一般的混乱:疫苗不同批次混放混种,连过了期也浑然不知。完全没有任何的责任心、敬畏心和职业道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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